关于开展种植科技园申报使用工作的通知-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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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开展种植科技园申报使用工作的通知
    2018-08-02 11:18 杨久峰 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审核人:

    各相关院部、各位老师:

    《澳门人威尼斯3966种植科技园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》已经校长办公会审定,并颁布实施,现将种植科技园申报使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 教学实验实习用地

    教学实验实习用地采用分配制。由相关澳门人威尼斯3966(农澳门人威尼斯3966、资源与环境澳门人威尼斯3966、建筑澳门人威尼斯3966)认真对照文件相关要求,根据专业实践教学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分配到课程组。分配方案经教务处审核后,于2018年8月26日前报送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备案。教学用地(大棚)额定面积见分布图有关标识。

    二、 科研用地

    1、科研用地配置在优先满足纵向课题用地的基础上,依次考虑横向课题和人才项目等用地需求。用地申请上限依项目级别设定:国家级、省部级、厅级项目分别为5亩、3亩和1亩,其它级别为0.5亩,大棚的申报以单体大棚为申报单元。

    2、科研用地年使用费标准暂定为:土地800元/亩,大棚1600元/亩。

    3、科研用地采用项目申报制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项目实际需要填写申请表,澳门人威尼斯3966和科研处审核后,于2018年8月26日前报送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。科研用地(大棚)区域划分见分布图有关标识。

    三、时间

    请相关澳门人威尼斯3966、各位老师认真对照文件相关要求填报,于2018年8月26日前把相关表格及材料交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216室。

    联系人:柳卫国 

    特此通知

   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

    2018年8月2日

    附件【种植科技园实验温网室租用申请表.doc已下载
    附件【科研用地申请表.doc已下载
    附件【澳门人威尼斯3966种植科技园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.pdf已下载
    附件【种植科技园分布图.jpg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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