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务处《关于摸排高校有关需求的函》,请各单位、各部门对照东超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清单,研究分析本部门是否对该公司产品有需求。相关需求(需要的具体产品名称、需求数量等)于7月14日下午4点前发至95231247@qq.com邮箱,逾期不报视为无相关需求。
特此通知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1年7月14日
上一条:关于零壹双创孵化基地第十一批入驻创业团队名单的公示
下一条:关于召开2021年人才工作会议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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