迁入户口——未成年子女投靠父(母)(含农转非)-保卫处


      澳门人威尼斯3966(中国)官方网站

      保卫处(部) 人民武装部
      当前位置: 首页 > 正文

      迁入户口——未成年子女投靠父(母)(含农转非)

      发布时间:2016-05-30 访问次数:

      一、迁入条件

      未成年子女可自愿在其父(母)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。

      二、办理程序

      1、向现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及材料;

      2、派出所户口内勤受理、审查、填写《亲属投靠申请入户登记表》。

      三、申报材料

      1、入户申请;

      2、本市户口簿;

      3、入户人户籍证明;

      4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其父(母)单位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。


      关闭

      友情链接: